各小班、全院学生:
现将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遴选推荐的预通知发布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名额:学院预计推荐2名至学校;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金额:优秀学生标兵奖金2万元/生;优秀学生标兵提名奖奖金0.5万元/生。
二、初选参评条件
(一)21级本科生:2023-2024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5%;22级本科生:2023-2024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1%。(最终拟推荐至学校的人选须拟评为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二)2023-2024学年获校级及其以上表彰;
(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在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特别突出的成绩。
三、初选规则
(一)第一轮:个人申请或系室、班级推荐
按要求认真填写《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预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预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4年7月30日前将命名为“姓名+优秀学生标兵”的压缩包发送至邮箱1490931415@qq.com。
若系室、班级有推荐人选请直接联系党委办张老师,并按要求提交附件1-2。
注:未参加本次遴选的,待学校正式通知发布后原则上不另作推荐!
(二)第二轮:学院答辩评审
经学生本人申请或系室(班级)推荐、学院资格审查后,确定候选人并组织答辩评审。请申报的同学加入QQ群:684500300(后续候选人将在群内公示)。
1.答辩材料提交:请候选人准备个人事迹文字材料(1200字左右)以及答辩PPT,并于8月29日之前发送至邮箱1490931415@qq.com。
2.答辩时间及地点:预计9月初,具体另行通知。
3.答辩规则:候选人按顺序参加答辩,自我陈述5分钟,现场提问3分钟。由评委投票产生2名“优秀学生标兵”拟推荐人选和2名候补人选。
注:请各位候选人高度重视,充分准备,反复打磨答辩稿,答辩陈述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夸大其词等不诚信行为,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记入学院不诚信档案。
工作联系人:党委办张老师,电话:18148470604。
附件1.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预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预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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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