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规定,学院将开展2023-2024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评议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议对象
全体在读本科生(不含毕业年级)
二、操行评分内容
(一)评议项目及分值
操行得分满分共100分,评议项目及分值见下表。
(二)评分方式
每个小班成立操行得分评议小组,由班主任和班支委组成,班主任任组长。参与评分人数不得低于评议小组总人数的2/3。
评议小组成员直接依据评议项目及评价要素,分项为全班同学进行操行评分。每位同学的每项得分为评议小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当学年有下述情况的,在以上评价所得总分上扣分,多次违规则累计扣分:
①不遵守课堂秩序、无故缺勤1次扣1分;
②有不诚信记录、受到学校诫勉观察、通报批评等扣5分;受院级通报批评的,视情况扣1∽4分;
③擅自在外住宿、受警告处分扣10分,严重警告处分扣15分,记过扣20分,留校察看扣25分。
注:学工系统将自动扣除学生校级违规违纪相应分数。院级违规违纪请班主任线下扣分后录入。
(三)成绩录入及计算
班主任登录学工系统录入同学的分项评议得分。操作流程为:班主任平台-综合测评成绩-学生操行分管理-点击导入学生分值。下载“样式表”填写完成后,点击“选择文件”-提取数据-检测数据-导入数据。
【重要提醒】导入后请立即进入计算页面,选择所评班级,点击“成绩计算”。
联系人:赵老师,028-86290668。
三、工作要求
操行得分评定须公平、公正,能客观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请各班主任于6月13日前完成系统录入和计算工作。学院要及时了解各班级操行得分评定情况,加强指导和督促,如有明显异常者须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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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